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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會議調查結束 後續流程仍在進行

【文/胡冠廷  首圖/文及均】
台灣「#MeToo」運動延燒各界,日前世新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已針對自今(2023)年6月起投訴有關性別平等(下稱性平)的案件召開完性平會議,目前相關程序與流程尚未結束;調查結果則因《性別平等教育法》(下稱《性平法》)等相關性別法規限制,難以公布。
今年6月起,國內有媒體以讀者「匿名投書」的方式揭露世新大學疑似有性平相關爭議,因《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19條明定媒體報導視同檢舉,當時校方已啟動性平程序,日前也針對投訴內容召開性平會議。不過,目前完整的程序以及流程尚未結束,調查結果則因《性平法》第26條等相關性別法規限制,不得公布。
《性平法》第26條: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過程中,得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並得於事件處理完成後,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但不得揭露當事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料。
因此投訴案屬匿名性質,所以調查結果難以公布。
不過,後續相關流程仍在進行,世新大學學生會會持續追蹤。
世新大學學生會理事長印磊直言,雖此案調查結果礙於法規而無法公布,但無論是此案還是未來任一性平事件,若調查結果公布時,對學生不利,「學生會一定對抗到底。」此外,印磊也鼓勵,若遇到相關性平的情形,可直接與學生會聯絡,具名或匿名皆可,「學生會會捍衛學生權益。」最後,印磊說,學生會仍持續和校方討論更積極防制相關事件的對策與更有效保護當事人的救濟管道。

世新大學性平事件處理流程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及調查處理程序參考流程圖顯示,當學務處與性平會接獲校園性平事件通報後,會進行下列四項處置:
1.法定通報:關懷 e 起來社會安全網、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或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若為已滿18歲、非兒童少年之疑似性騷擾事件,無須進行社政通報。)
2.進行校安通報:若行為人為教師身分,會同時通知世新大學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停聘。
3.陳報性平會:學校由性平會會收案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
4.通知輔導處室:視被害人需要提供諮商輔導與協助。
該案件會在三天內移送性平會處理,並排除《性平法》第29條第二項所規範之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列所示:
1.非屬本法所規定之事項者。
2.申請人或檢舉人未具真實姓名。
3.同一事件已處理完畢者。
無論受理與否,皆會在2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若案件不被受理,申請人或檢舉人得於20日內提出申復,交由性平會重新審理;若性平會受理案件,會在通過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後,將相關資料呈報所屬主管機關。性平法第25條規範,一旦事件經性平會認定屬實,考績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學生獎懲委員會等相關單位應依法予以申誡、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止運用關係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若申請人(被害人)或行為人不服處理結果,皆可在20日內向學校提出申復,以一次為限。再不服申復結果,則依身份不同(如教師、學生、公職人員等)向相關單位尋求救濟途徑。
世新大學性平會官網《世新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官網:《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世新大學性別平等教育中心官網:《世新大學性別平等教育中心》
法規資料來源《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撰文者胡冠廷為世新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本篇為涉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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